若把“匯”理解為匯款(名詞),則“碳匯”即carbon credits
carbon credits在1997年京都氣候大會后被廣泛認知,它是國際社會為遏制溫室氣體排放增長采取的一種重要手段。數值上,一個“carbon credit”或一個“碳匯”等于一噸的二氧化碳氣體或溫室氣體當量(COi-e)。它其實應該譯作“碳排放交易額”,才不容易讓人產生誤解。
碳排放權交易是指根據各國政府實現對《京都議定書》的減排承諾的前提下,對本國企業(yè)實行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控制的同時允許其進行交易。一個公司如果排放少于預期的二氧化碳,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額度,并得到回報,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額的公司,須購買額外的許可額度,這樣它們可以避免政府的罰款和制裁,從而實現國家對二氧化碳排放的總量控制。由于發(fā)達國家國內減排二氧化碳成本很高,因此,《京都議定書》建立了
CDM,鼓勵發(fā)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,與發(fā)展中國家開展合作,在發(fā)展中國家進行既符合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政策要求,又產生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投資,由此換取投資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額度,作為其履行減排義務的組成部分。發(fā)達國家或者企業(yè)幫助發(fā)展中國家每分解一噸標準二氧化碳的溫室氣體,就可以獲得一噸標準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權。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的實施,發(fā)達國家降低了減排成本,而發(fā)展中國家獲得了經濟發(fā)展所需要的資金和技術,最終共同實現溫室氣體的減排,以保護全球環(huán)境和資源。
由于一個“匯”字的歧義,使原本兩個相去甚遠的概念翻譯到了中文,競混淆了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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