碳市場協(xié)調之外的選擇
龐格拉茨認為,中國要達到歐盟ETS的覆蓋面和成熟度尚需時日。歐盟作為雄心勃勃的氣候政策領導者,積極致力于加速這一過程,并通過提出碳邊境調節(jié)機制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簡稱“CBAM”)來施加政治壓力。CBAM本質上是對特定進口產品征收的
碳稅,意在保護歐盟境內的氣候行動,避免歐洲企業(yè)將生產外包給排放目標較低的國家所造成的“碳泄漏”(carbon leakage)。她補充說:“歐盟將CBAM作為最后的手段,希望其他主要排放國和貿易伙伴加大碳定價工作的力度。一個國家的碳定價系統(tǒng)發(fā)展程度越高,受CBAM的影響就越低。CBAM還將推動全球對于碳定價的討論,而碳定價的其中一種方式便是排放交易。”
格林則認為,在一個全球化的體系中,各國的碳市場應該限制與其他市場之間的連接。她說,中國“決定保持其碳市場的獨立性是明智的,這為解決后續(xù)難以避免的問題留出了空間。它應該推遲正在考慮的與其他市場的連接。類似地,決策者也不應該認可來自其他行政轄區(qū)的碳抵消。”
政府往往傾向于回避困難的政治決定。對于解決方案,格林更傾向于建立一個集中的碳銀行,來管理配額及價格。她談到了歐盟ETS的市場穩(wěn)定儲備(Market Stability Reserve),它就發(fā)揮了類似的職能:“這一機制有詳細的管理規(guī)則,成員國幾乎沒有機會對其施加影響。”理論上,一個中央碳銀行應該可以發(fā)揮類似的獨立中間人作用。格林說,實踐中,在全球范圍內做到這一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 本+文`內/容/來/自:中-國-碳-排-放-網-tan pai fang . 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