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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修改《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規(guī)則(試行)》的通知
各市場參與人:
經福建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,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對《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規(guī)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“交易規(guī)則”)作出如下修改:
一、協(xié)議轉讓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由“每個交易日的15:30至16:00”調整為每個交易日的9:30至11:30、13:30至15:30。交易規(guī)則第十五條修改為:“掛牌點選、協(xié)議轉讓、定價轉讓等交易方式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:30至11:30、13:30至15:30,單向競價的交易時間以海交中心公告為準。”
二、調整掛牌點選交易方式下買入、賣出申報時的條件。交易規(guī)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:“掛牌點選交易方式下,申報方通過
交易系統(tǒng)提出買入申報時,
價格必須低于當前
價格最低的賣出申報價格;提出賣出申報時,價格必須高于當前價格最高的買入申報價格。應價方通過
交易系統(tǒng)回應賣出申報時,只可回應當前價格最低的賣出申報;回應買入申報時,只可回應當前價格最高的買入申報。”
本+文`內.容.來.自:中`國`碳`排*放*交*易^網 t a np ai fan g.com
本通知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?!陡=ㄊ√寂欧艡嘟灰滓?guī)則(試行)》根據本通知作相應修改,重新發(fā)布。
請各市場參與人等做好相關業(yè)務準備工作。
特此通知!
海峽股權交易中心
2017年0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