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省經(jīng)濟信息中心牽頭編制的《居民低碳出行
碳減排量核算通則》(DB33/T 1312-2023)經(jīng)浙江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批準發(fā)布,將于2023年8月23日正式實施。該項標準是全省居民生活碳達峰領域首個省級地方標準,旨在科學量化居民低碳出行的減排效果,健全
綠色低碳生活標準體系。
2021年以來,中心支撐省發(fā)展改革委打造了全國首個省級碳普惠應用,助力全省營造低碳生活新風尚。本標準可應用于浙江碳普惠應用,為準確界定低碳出行方式及其減碳效果提供依據(jù),有利于提升居民對低碳行為減碳效果的感性認識,激勵居民持續(xù)踐行綠色低碳行為。
下一步,中心將積極推動標準的實施應用,強化本標準在引領居民綠色低碳生活中的作用,并積極探索雙碳領域其它標準的研制,以標準化促進綠色低碳發(fā)展,助力實現(xiàn)碳達峰
碳中和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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