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委員會于2023年7月31日通過了歐洲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報告標準(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,ESRS),供所有受企業(yè)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報告指令(CSRD)約束的公司使用。
ESRS涵蓋了各種ESG問題,包括氣候變化、生物多樣性和人權。ESRS為投資者提供信息,以了解他們投資的公司的可持續(xù)性影響,同時還考慮了國際可持續(xù)標準委員會(ISSB)、全球報告倡議組織(GRI)的有關事項,以確保歐盟和全球標準之間的高度互操作性,并防止公司不必要的雙重報告。具體看來,被要求按照ESRS報告氣候變化的公司需提供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與使用ISSB氣候相關披露標準所需提供的信息相同。特別地,ESRS還要求提供與商業(yè)伙伴、工會、社會伙伴和學術界等非投資者用戶相關的影響信息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不同公司的報告要求將分階段實施。除了在歐盟擁有大型分支機構的非歐盟公司外,預計還將要求大約50,000家歐洲公司根據(jù)該標準進行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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