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國清潔發(fā)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》對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有哪些規(guī)定?

文章來源:未知碳交易網2022-07-01 20:24

《辦法》從以下幾方面完善基金的籌集和使用制度:一是依據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及相關制度規(guī)定,并結合當前國際氣候變化談判的實際進展情況,保留59號令關于基金收入來源的原則性規(guī)定;二是規(guī)定基金使用應當以保本微利、實現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為原則,采取贈款、有償使用等方式開展,并明確了贈款支持的領域范圍和有償使用可采取的各類形式;三是根據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刪去59號令關于基金贈款、有償使用項目申報、評審、審批管理的具體規(guī)定,明確基金贈款項目管理辦法由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、財政部另行制定,基金有償使用按照財政部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 
【版權聲明】本網為公益類網站,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,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,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、研究或欣賞之用,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,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(QQ:51999076)。

省區(qū)市分站:(各省/自治區(qū)/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,碳市場,碳平臺)

華北【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石家莊保定、山西太原、內蒙】東北【黑龍江哈爾濱、吉林長春、遼寧沈陽】 華中【湖北武漢、湖南長沙、河南鄭州】
華東【上海、山東濟南、江蘇南京、安徽合肥、江西南昌、浙江溫州、福建廈門】 華南【廣東廣州深圳、廣西南寧、海南海口】【香港,澳門,臺灣】
西北【陜西西安、甘肅蘭州、寧夏銀川、新疆烏魯木齊、青海西寧】西南【重慶、四川成都、貴州貴陽、云南昆明、西藏拉薩】
關于我們|商務洽談|廣告服務|免責聲明 |隱私權政策 |版權聲明 |聯系我們|網站地圖
批準單位: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(yè)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? 指導單位:發(fā)改委 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(huán)境能源交易所
電話:13001194286
Copyright@2014 tanpaifang.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
國家工信部備案/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-7
中國碳交易QQ群:?6群碳交易—中國碳市場??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