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碳權交易所7日成立,島內碳權交易將在明年上半年上路(CNA制圖)
臺灣省碳權交易所已于8月成立,但碳權交易的辦法仍在研議;臺灣省環(huán)境部門表示,有機會在今年10月前后預告,如國外碳權在臺灣省內適用的比例、是否以分期計劃來避免「老碳」等議題,也會與各界討論收集意見。
臺灣省碳權交易所于8月7日正式成立,董事長林修銘表示,國外碳權交易最快在今年底前掛牌;臺灣省內碳權交易部分,須待環(huán)境部門制定子法后上路,希望在明年上半年成行。
臺灣省環(huán)境部門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指出,與碳權交易有關的「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、交易或
拍賣管理辦法」還在研議階段,按照目前進度,可能會在10月前后預告,并收集各界意見。
當外界開始為碳權發(fā)展出各種金融性衍生商品時,黃偉鳴認為,真正會在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的,是有需求的企業(yè);他以歐盟為例,歐盟的碳權交易也有衍生期貨,交易熱絡的地方也是在期貨,而非碳權本身。
黃偉鳴說明,碳權是有需求的企業(yè)才會購買、也都是現(xiàn)貨,企業(yè)若估算今年僅差一些就達標,可能就只會進行1次交易;且目前想法是
買賣以1次為限,而不是買來后再轉賣,真的不是外界所想像的金融商品。
另外,黃偉鳴提到,因為減碳的永久性,碳權是永久有效;目前有些國家是透過制度加以限制,如歐盟是以分期的計劃劃分碳權,必須要在規(guī)定年限之后才是有效碳權,避免「老碳」的問題;至于臺灣省是否會有類似規(guī)范,也都還在持續(xù)討論、研議中。
至于買國外的碳權是否能抵國內的法規(guī)要求,黃偉鳴表示,由于現(xiàn)在子法都還在討論階段,目前初步想法,除了會限定比例外,也要求「高品質」碳權,然而何謂高品質碳權,國際間也有不同標準,我們也正在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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