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類型的船舶需要交錢
5000總噸以上用于商業(yè)目的的客運和貨物運輸的各類型船舶。這些規(guī)定在歐盟MRV體系里進行了說明。
而漁船、私人游艇、服務型船舶(如拖船、挖泥船)或軍用艦艇都不必為排放付費。
事實上,在EU ETS改革法案起草過程中,關于船舶噸位大小一直是一個核心的關注和各方辯論的焦點。歐洲議會的觀點一度是將船舶大小調整到400總噸以上,將400-5000總噸這個區(qū)間的船舶一并納入到EU ETS之中。
在最終的妥協(xié)文本中,同樣考慮到這一點,并進行了說明:
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,歐盟委員會需要向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提交一份報告,繼續(xù)商討要不要將400-5000GT范圍內的船舶一并納入到EU ETS之中。
換句話說,到2027年,大概率400GT以上的船舶都需要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之中!
此外,歐盟區(qū)域內的航次,100%的排放需要納入EU ETS;歐盟區(qū)域內至歐盟區(qū)域外的航行,只需要將50%的排放納入其中。 本+文+內.容.來.自:中`國`碳`排*放*交*易^網 t a np ai fan g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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