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占比80%博弈始末
德國朔爾茨政府在組建之初,其目標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達80%。
值得指出的是,這已經(jīng)比前任默克爾政府時期的目標有了更大提高,彼時這一目標是65%。今年4月,由于俄烏沖突等因素,舒爾茨政府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達80%,到2035年幾乎所有電力均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一攬子法案目標,這也就是德國2035年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達100%的由來。
需要指出的是,這是政府目標,仍需德國議會投票才能形成立法。而在上周五(8日)的議會投票中,2035年的100%由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的目標遭到了德國聯(lián)盟政府執(zhí)政黨之一的自民黨(fdp)的反對,因此在最終立法中,只保留了朔爾茨政府的最初目標,即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達80%。
秦炎對第一財經(jīng)記者表示,雖然因為自民黨的反對而擱置2035目標,德國政府此次還是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量(風電、光伏)的2030年目標,即由65%提升到了80%。
李想對第一財經(jīng)記者表示:“德國原來是在2035年達成100%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,現(xiàn)在相比之前是較為保守的目標。此外,德國和波蘭等國家也有重啟煤電的相關計劃,實際上也是因為能源安全無法得到保證,迫不得已地改變。”
李想解釋稱:“其實在2035年達成100%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是相當困難的,現(xiàn)在的目標相比之下是后退了一步,給自己留了一定余地。因為當前局勢下,德國很難提出更激進目標,這是不合理的。俄羅斯給德國的天然氣輸送減少,對德國來講,供暖和洗澡等民生問題都有了麻煩。”
不過需要指出的是,3個月之間,有關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的比例問題回到了朔爾茨政府上臺之初的承諾原點,但德國受到立法約束的兩大目標,即“2045年達到碳中和”以及“希望最早在2030年將其溫室氣體排放減少65%(與1990年的水平相比)”這兩大目標,是不可能輕易變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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